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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届政协第二次会议0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4-01 来源:新闻中心

  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合乎条件的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

  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快速推进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升级的实施建议》(乌政办〔2016〕85号)《关于印发快速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68号)《印发关于快速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乌政办〔2020〕72号)等一系列文件,对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容积率奖励、税费减免、诚信加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目前,我市的建筑业相关企业诚信加分体系中,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标准的给予1-8分不等的加分;在乌鲁木齐市“亚新杯”的评选中,对十项新技术的应用予以加分;在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的评选中,优先支持综合评定结果达到A级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并对形成企业级、省部级工法和标准的加1-4分不等,有效促进了行业新工艺、新工法研究应用的积极性。我市后期将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相关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不断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2022年,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估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乌建防发〔2022〕266号),积极鼓励我市建筑业公司参与国家、省级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其中对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实行守信激励机制,邀请参与本地行业规程、标准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主编或参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给予2-6分不等的加分,相关信用评估结果作为择优选择投标人的重要参考,有效的促进了装配式建筑公司参与国家、省级行业标准制定的积极性。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积极培育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具备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监理等业务能力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已初具规模,为建筑设计企业提供从项目设计、生产、造价、质量等方面满足建筑设计企业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服务。同时,我市正在探索建筑师负责制,下一步将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和设计单位牵头工程总承包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从设计源头确保装配式建筑的工程质量。

  目前,国家发布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2016)及《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施工工艺图解》(16G906)等一系列作业规程及图集,自治区发布实施了《轻型钢结构住宅作业规程》(XJJ121-2020)、《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规划设计规程》(XJJ085-2017)、《叠合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作业规程》(XJJ093-201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安装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XJJ111-2019)、《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XJJ115-2019)、《组合铝合金模板应用技术标准》(XJJ123-2020)、《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XJJ116-2019)等标准规范,我市发布了《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建造质量控制指导手册》《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评价细则》等,加强完善了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结合现有标准体系的情况,我市正在研究编制本地《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技术标准》《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挂墙板拉结件作业规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图集》《预制装配式桥梁大体积盖梁拼接工艺工法》等一系列标准、图集和工法,并积极努力配合住建厅进一步健全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等所有的环节技术标准和通用图集,不断推动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模块化。

  近五年,我市组织并且开展了“住宅产业化装配式剪力墙结构体系关键技术与应用”等13项建设科技课题研究工作,发布了《乌鲁木齐地区装配式剪力墙结构体系技术要点》等8项有关技术导则,累计资金支持400余万元,有效的促进了建筑行业企业提升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同时,我市积极组织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申报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2022年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炼铁高炉CO2极致减排关键技术集成及示范应用”项目获得自治区重大科学技术专项1000余万元支持,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此外,我市不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其中装配式建筑领域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八一钢铁、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同时,享受科学技术研发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为企业降低研发成本,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今后,我市将通过优惠政策、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建筑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关于“培育和组建一批研发中心,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建议

  我市不断加大装配式建筑研发中心和产业基地的培养建设力度,建立了“新疆装配式建筑及BIM技术研究中心”,建成了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类、1家园区类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正在推动中建集团新疆建工科创基地等3个相关科研创新和智能建造的产业基地建设工作,并以此为依托,积极开展有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工作,为后期装配式建筑的智能化生产加工、产业科创研发等奠定基础。同时,我市于2022年底成功入选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并将以此为契机,出台相关激励政策,积极推动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慧施工等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产业基地8家以上,建设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装配式建筑、智慧实施工程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积极引导建筑企业在部品部件生产、设计、施工等环节充分的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层次地融合,推动建筑业企业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我市积极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创新人才教育培训模式,支持建筑类企业组织职工自主或委托有培训资质机构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目前,“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职业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我市以此推动建立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装配式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并依托国家级产业基地,正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设实训基地的建设、研究和实训工作,现已有2500平方米厂房作为实训基地,包括预先制作的构件展示区、装配式实训区、工法楼。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依托企业、协会共建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和相关课程,加大装配式产业新型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力度,缓解在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紧缺情况,为装配式建筑产业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目前,我市共有职业院校8所,其中,市属高等职业学院1所(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中等职业学校5所(含技工类),附设中职(职高班)学校2所。全市职业院校共开设110个专业(高职57个专业、中职53个专业),涉及建筑领域的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建设价格、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等三个高职(大专)专业,与智能建造、装配式产业相关联的专业有焊接加工、数控加工、机电技术应用等三个中职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设计、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三个高职专业。其中,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已将《装配式建筑》作为一门专业课程列入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教学中,使高职学生能够最终靠专业教育过程,先人一步接受装配式建筑相关的知识体系。今后,市教育局将加快装配式产业新型技术人才的培育,共建装配式建筑领域相关课程,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激发企业、职业院校、民办社会培训机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各类培训主体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按照自治区及市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能职责,我市人社部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技工院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基础作用,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并且开展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新型技术人才的培育。针对目前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中装配式建筑、BIM应用等相关联的内容不完善的问题,我市已向自治区住建厅申请在“建设云”的“建设行业教育培训”板块中增加相关联的内容。今后,我市将把装配式建筑相关联的内容纳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目标任务,并积极研究建筑产业化技术工种分类和用工管理制度,打造高质量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近几年,我市召开了“住宅产业化高层论坛暨住宅产业展览会”、“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线上培训”等10余场大型专题交流、培训会,对各区(县)、相关委办局及设计、生产、施工、监理等人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装配式建筑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路广泛宣传,我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技术标准的理解及运用能力不断的提高,全社会对装配式建筑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今后,我市将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科研院所和专家委员会的优势,大力宣传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有关政策、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并鼓励相关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内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